關于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的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綜
關于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的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綜合樓外墻粉刷工程成交結果公告
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的委托,就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綜合樓外墻粉刷工程進行競爭性磋商,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了磋商,現(xiàn)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綜合樓外墻粉刷工程
項目編號:HNCA2017-ZB10-110
二、采購項目簡要說明:
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內的全部內容
三、競爭性磋商公告發(fā)布日期:
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8日(節(jié)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四、磋商評審日期及地點:
評標日期:2017年10月23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
評標地點:洛陽市高新區(qū)國家技術創(chuàng)業(yè)服務中心8樓810室
五、磋商小組名單:陳永玲、姚信、王根林
六、成交人名稱和地址:
名稱:河南德風華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陽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長夏門街32號2幢1003
七、成交金額:大寫:貳拾柒萬伍仟壹佰叁拾捌元整;小寫:275138.00元。
八、公告媒體:《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河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九、公告日:2017年10月23日
十、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十一、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二、采購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電話:
名 稱:洛陽市社會福利院
地 址:洛陽市道北五路9號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電 話:0379-62305290轉8006
十三、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電話:
名稱: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洛陽市高新區(qū)延光路與翠微路交叉口國家高新技術創(chuàng)業(yè)服務中心810室
聯(lián)系人:寧女士 電 話:0379-6068951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四、附:關于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的洛陽市社會福利院綜合樓外墻粉刷競爭性磋商文件
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7年 10 月 23 日